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略談寺院的點燈文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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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一般寺院的光明燈,多屬祈福之用,且遍佈佛教、道教的廟宇中,多稱為光明燈,或平安燈,有祈求平安的意味。近年來的光明燈,以體積小、數量多的設計為主要訴求,其目地是能增加點燈名額,並延長其點燈的時間,希望終年都光明,而點光明燈的收費,更成了廟宇重要的香火錢來源。

傳統舊式光明燈,其方式多半使用蠟燭油燈或蠟燭,但有著無法長久光明的缺點與替換不便的問題,因此廟宇設計了現代化的塔型光明電燈,如今台灣諸多廟宇,皆可見塔型光明燈座。燈座每一層中有多個小隔間,內用LED的小燈泡,外覆透明小窗,以供點燈者貼上姓名。在民間傳統信仰上,喜於春節正月期間,點上光明燈一盞,期許來年「光明照耀、順遂平安」。

而點光明燈的由來,其實源自於佛教的供燈,《菩薩藏經》載:「燃點十千燈明,以懺滅眾罪業」,在佛教教義中,「燈」是光明與智慧的代表,其意義除了求得外在的順遂,更重要的內在意義,是希望透過燃燈,能喚起內在光明的「無染自性」;是以在佛前燃燈供養,期冀擁有佛菩薩無量的智慧波羅蜜。《菩薩藏經》中也說:「百千燈明,懺除悔罪」,透過自性光明的綻放,照耀無明黑暗,使眾生能生智慧,成就佛果。   關於經典記載供燈之功德,《佛說施燈功德經》說:「於廟塔諸佛像前而設供養,奉施燈明乃至少以燈炷或酥油塗染,持以奉施,其燈明唯照道一階,佛告舍利彿,如此福德非是一切聲聞緣覺所能了知,被施燈者,所得果報福德之聚,無量無邊不可算數,唯佛如來乃能知也。」佛陀告訴舍利佛施燈所得福報無量,不可思義,唯佛能知也。此外《佛為首迦長者說業報差別經》所說的十種供燈福德,更是具體:「一、照世如燈。二、肉眼不壞。三、得於天眼。四、善惡智能。五、滅除大暗。六、得智能明。七、不在暗處。八、具大福報。九、命終生天。十、速證涅槃。」由是可知,供燈主要所得,乃「滅除大暗、得智能明」,也就是說,雖然佛陀闡述了供燈的多種福德利益,但最重要的是喚醒內在愚痴,以恢復光明自性為其依歸,觀乎臺灣佛教信仰者,多求外在順遂為先,若能深刻體會佛陀密意,知供燈乃屬善巧方便法門,不是供了燈就能究竟圓滿,無慮世間。若此,就成了六祖慧能所慨歎的「不識本心,學法無益」了。

綜觀點燈的利益大致可歸納成兩種:一屬世間的福報:盼得身體康健,雙眼明亮,眾人愛戴,心想事成,具足財富;二屬出世間的利益:期盼獲得光明智慧,遠離修行道上的障礙,去除惡業牽引,超脫輪迴。佛教徒透過「點燈」,整肅其心,從這樣的行為中學習轉化內在思維,也就是說在點燈的同時,提醒自己點起內在光明的自性,是佛教中相當善巧的修學法門。不但可累積自己的福德資糧,也同時幫助了寺院的香油所需開銷。不過更重要的,是要具有一顆「正確的發心」,所謂「天助自助者」,如有正念、正思維的見地,相信佛菩薩一定都樂見其成,也願暗中撥轉,成就其事、滿其所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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